王渔洋恶小不为两袖清风
时间:2014-11-21 14:22:46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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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熙朝有这样一位尚书,他以司法官入仕,以司法官致仕;他执掌刑罚、钱粮多年,法眼如炬,清正自律;他面对百姓“宽刑罚”、“勤体恤”;他推官出仕,情为民系,废除琼花会,权为民用,审理通海案,利为民谋,清还积欠案;他官至刑部尚书,执掌生杀予夺大权,却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就是王渔洋。在他的为官任上,并没有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的壮举,都是一些份内之事,但正是通过这些小事我们看到的是一位能干事、干成事、不怕事、敢担事的封建官员形象。
时光追溯到300多年前,透过宝泉局这个微影,探寻这位高官的履迹。康熙三十一年(1692),王渔洋调任户部右侍郎,主管宝泉局督理钱法,掌铸钱之事。在宝泉局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为了保证铸钱质量,每铸一批新钱,要向主管的官员呈送样钱以供检验,检验后不再发还。大清建国后沿用明制,样钱继续呈送,验后依旧不再返还,归户部分管官员掌控。王渔洋上任不到三个月,发现其中弊端,力主革除样钱。
一日朝会,皇上说,户部右侍郎王渔洋,有人告你私改例规,破坏宝泉局呈送样钱上交检验,可有此事?王渔洋答道,臣斗胆不敢破坏例规,只是将上呈样钱革除,减少库银流失,增加国家收入,别无他意。新科监察御史李某说,臣以为户部右侍郎王渔洋革除样钱的做法,表面看是为国家节省钱财,从长远看弊端在于使宝泉局铸钱之时偷工减料有了可乘之机,损害了铸钱质量标准,是因小失大,不可不察,微臣以为不可取。
吏部侍郎赵玉峰说,皇上请允许臣先算一笔账。全国二十几个省,各省宝泉局每次向户部呈送的样钱,以万分之十计算,加起来也得上万银两,流入户部少数官员手中,按例户部右侍郎每年多收入几万,不成问题,这个数字要比微臣官俸多数倍,这对王大人来说,循旧例将国家的钱纳入私囊,并不失大臣之道。臣想这笔账王大人不会不算,而王大人力主革除,实乃大臣之风。
吏部尚书接道,臣以为沽名钓誉,本质是以虚伪矫饰之态作秀,赚取名誉。臣以为王渔洋毫无骄矜之态。革除呈送样钱中饱私囊之弊,而又秋毫未沾,何以说是沽名钓誉,他沽的什么名?钓的什么誉?循旧例本应得到样钱而不取,如果你处在王大人的位置上有没有勇气革除?臣想有些人做不到,就是臣本人也做不到。再说因小失大,有人把革除弊端说是因小失大,意思是王大人革除了呈送样钱的弊端,会使奸人有机可乘,不按国家标准铸钱,通过贿赂,造成国家财政混乱,这确实是大事,但这样说的人却忘了一个事实,这便是圣上英明。当今圣上知人善任,政令畅通,各省布政使严管督查宝泉局,即使有个别奸人也不敢胆大妄为,臣以为“失大”二字不会出现。
皇上说道:户部王渔洋,你可还有话要讲?王渔洋答道,微臣以为铸钱发行这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呈送样钱检验,导致不法官员借机贿赂上司,更有甚者一些不在呈送范围的官员则动用各种关系索要中饱私囊。送呈样钱不发还,导致民间货币短缺,朝廷国库亏空,为了弥补亏空,铸钱之时就会偷工减料,积弊丛生。
皇上随即说:户部尚书,你是户部掌门人,如何看待此事?尚书说:臣蒙圣上知遇,自受命之起,诚惶诚恐,唯恐辜负皇上重托,不敢越雷池一步,一切循例而行。王渔洋任户部右侍郎,恰逢各省宝泉局到部署衙门呈送样钱,王大人一清点数目,不下上万之多,惊讶不已,问我怎么处理,微臣以为国家之钱,不能徇私。王大人也说方今国家财力拮据,我等循例分掉,问心有愧,提出革除样钱,臣已允准,请皇上裁决。
皇上点头说道,祖宗之法也有积俗成弊之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革除积弊,户部右侍郎王渔洋开了个好头,这比那些贪赃枉法之人高尚的多。国家之大,如果这样能省下来,救济饥民,也能免除上千人冻饿之苦,所以革除样钱,不能当小事看。
透过时间的蒙太奇,一路走来,掩卷沉思,王渔洋革除样钱一事,我们反思颇多,当前各级正在要求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作为。以广西某县法院院长顺路接送妻子上下班为例,其潜意识认为“顺路”而并非“专程”,并未产生额外费用,因而未对公家利益产生损害。“顺路”之名下难掩个人私利。“公车顺路”看似小事,实则是一种私利行为,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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