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垣不畏权贵公正执法
时间:2014-11-21 14:22:33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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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望垣儿出犬群,莫甘落落不如人。寄来文字增光艳,才得科场畅紫芬。好向窗前昔日月,管教足下起风云。千言万语无他意,一举成名天下闻。”这是新城王氏家族四世祖王重光对儿子王之垣所作的一首教子诗,期待王之垣科举成名,出人头地。王之垣不负所望,于嘉靖四十一年考取进士,初仕荆州推官,官至户部左侍郎,为官期间,惩办辽王下属杀人一案轰动朝野。
嘉靖四十一年,王之垣初仕荆州推官,明敏干练,不徇私情,严拒请托,善断疑案,一时“誉满全楚”。
当时,荆州府的辽王朱宪节横行不法,纵容手下仗势为非作歹,擅杀府吏雷大夏,将雷大夏立毙杖下。王之垣不畏强权,坚决查办,将辽王手下陈廷璋等14人扣押收监。此举激怒了辽王,情势极其危险,时人皆劝告王之垣选择自保,勿要冒险。众人为何会如此忌惮辽王此人?据史料所述,辽王朱宪节自小便是一个不求上进、放荡不羁之人。张居正的爷爷张镇曾于辽王府中担任护卫,但朱宪节却并未和与自己同龄的张居正建立起深厚的友谊。随着张居正十二岁中秀才,十六岁中举人,宪节的母妃便日益加重对宪节的督责,这在无形之中增添了宪节的怨愤,直至赐酒灌死了张居正的爷爷,朱宪节的性情暴虐由此可见一斑。
王之垣将14人扣押之后,辽王怒气冲冲前往道台衙门,衙门大门紧闭,再登鼓楼,随后怒斥前来拜谒的王之垣:“王推官辱我,我何面目管束诸宗仪。”王之垣的同乡谷近仓颇为王之垣担心,劝其处理此事勿过激烈,王之垣坚决回应亦不能徇私枉法。两人再行商榷,最终王之垣先将家眷送往河南杞县知县王象坤住处,等待辽王怒气稍平,便与岳州推官一同会审此案,将首犯6人“军一徒五”,依法处置,辽王怒甚,却也怒无可施。
王之垣凭借机智与胆识公正严明处理了此案,引起巨大轰动,声名大振。时在京城国子监任职的未来首辅张居正亦专门托人致语云:“理刑王公祖,甚有执持,我甚服之。”表达了自己的敬佩之情。
这是王之垣与张居正两人交往之始,王之垣居官京师后,在政治上主要追随张居正,他此后的仕途顺畅与张居正不无关系。直至张居正与世长辞,王之垣为避“倒张风潮”,乞归新城,称病不出,居家长达二十年。
王之垣于荆州做官五年之后,隆庆元年,便以政绩卓著内升刑科给事中。而辽王朱宪节的命运呢?隆庆元年,朱宪节遭御史弹劾,诏令削去清微忠教真人名号。第二年,再遭弹劾,在等待彻查之时,头脑一热,或许想起了《窦娥冤》之类的杂剧,竟然树起一面写着“讼冤之纛”四个大字的白旗,这么一来,便被误认为谋求造反,整整五百个兵士把辽王府团团围住,淫酗暴虐、僭越不法之罪戏剧化演变成造反之罪。最终诏书降下,朱宪节被废为庶人,禁锢高墙。
王之垣面对强权,不徇私枉法;面对暴虐,不畏手畏脚,以此案尽展廉政之风,奉公执法,秉守职责,公平正义,明辨是非,丰富并发展了廉政文化,为现阶段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宝贵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孟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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