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我县被市政府列入全市餐厨垃圾收集试点县,试点时限为2013年至2014年。
据了解,按照市政府安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淄博市餐厨垃圾处理及收集工作的汇报方案,对我市餐厨垃圾产生量、处置工艺、收集方式、运营模式、处置厂建设规模、设施配备、工作保障措施等进行了分析论证。根据建议方案,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拟分阶段实施。其中,2013年至2014年为试点阶段,将在市中心城区、桓台县、高青县试点收集。2015年,在试点基础上,将全市其他区县纳入统一收集范围(沂源县除外),配置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设施,健全管理机制,到2015年底,全市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 (田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