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桓台讯 日前,记者从县民政局优抚科了解到,今年,我县再次大幅度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从去年的每户13000元提高至14760元,对进藏义务兵按普通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3倍发放,即每户44280元。同时,为鼓励现役军人在部队建功立业,我县加大义务兵立功、受奖及获得荣誉称号的奖励力度,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增发738元、荣立三等功的增发1476元、荣立二等功的增发2952元、荣立一等功的增发4428元、获得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5904元。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难题,并把优待金兑现工作列为支持国防建设、巩固双拥模范县成果的重要内容。先后出台《桓台县优抚对象优待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从优待金的筹集、标准的确定、发放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义务兵家庭和在乡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优待金在逐步提高的同时实现了“四统一”,即:统一资金筹集,优待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全部由县级财政负担,解决了因资金筹集困难不能及时足额兑现问题;统一发放标准,全县按照同一个标准,解决了各镇经济发展不平衡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统一兑现时间,每年“八一”建军节前夕,县委常委按照分工到所挂包的镇召开优待金兑现大会,确保优待金及时发放;统一发放渠道,优待金兑现实行社会化发放。同时,定期及时足额发放烈军属、伤残军人补贴,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医疗一站式”结算,通过解决优抚对象实际困难,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对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董兆云 刘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