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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安、环保“两法”联席会议召开
时间:2013-7-7 8:50:19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更好地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7月4日,县环保局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线索的移送及移送后的侦、捕、诉工作,彼此监督制约,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结、以罚代刑等现象,从制度上减少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促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在联席会上,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县环保局全体机关干部详细介绍了监督科科室职能,并就如何做好“两法”衔接工作进行了讲解。同时,还结合近年来发生在我县的典型环保案例,详细解读了“两高”司法解释中涉及的罪名,并指明环境执法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县公安局民警还就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做了详细讲解。
    环保行政执法过程中往往存在行政相对人不仅违法,而且构成犯罪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果行政执法部门不移交或迟移交案件线索和材料给司法机关,就会出现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的现象,从而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同时还助长违法排污等这类违法犯罪活动,“两法”衔接就是要让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正或处罚,涉嫌犯罪者受到应有的刑罚,切实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乃至生命负起应有的职责。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司志刚说:“两高出台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后,环境违法入刑门槛明显降低,以前不够成刑事犯罪的,现在按照新的司法解释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下一步,我局发现此类案件,将及时与司法机关衔接,该移送的移送,依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  (李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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