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182人领取丧葬补助
时间:2014-11-28 14:56:51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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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我县落实实施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桓台县自2013年10月1日起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给予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标准为800元/人,其中县级财政负担640元/人。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800元。
截至目前,我县为2182人发放丧葬补助174.48万元。该项制度的实施,将更加完善我县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董兆云 徐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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