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桓台县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正式出台,为残疾儿童实行免费康复训练,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流程及资金申请与拨付等内容。救助范围为具有桓台县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专业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自愿在定点康复机构参加训练、没有享受其他同等条件救助的0至6岁脑瘫、弱智、孤独症、聋儿及符合矫治手术条件的肢体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为3至6岁)。接受免费抢救性康复的残疾儿童须诊断明确,家庭成员配合,并保证救助对象每年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9个月的康复训练。 (张运波 刘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