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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用房产权属于业主
时间:2013-9-24 9:22:02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日前有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咨询,物业服务用房应按什么比例配置?产权归谁所有?县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建筑面积不低于建设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五,并不低于一百平方米;
(二)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等基本使用功能。
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应当从物业服务用房中调剂,其建筑面积不低于二十平方米。
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杨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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