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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从歌词到现实还有多远?
时间:2013-7-5 8:56:48 来源: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哪怕给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1999年,《常回家看看》这首歌一经推出迅速红遍大江南北,作为一首主打亲情的歌曲备受大众推崇,不但传唱极为广泛,而且时常登上各类大型晚会舞台。令人稍感意外的是,这首歌曲,多年后竟然会同一部法律紧密相连。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儿女若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该部法律也被网友调侃为“常回家看看法”。

“常回家看看法”引热议

    不常回家看看违法引发市民热议
    随着中国社会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的生活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7月1日起,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一条“不常回家看望老人将属违法”随即引起热议,被网友调侃为“常回家看看法”。大家议论的焦点在于,原本属于私德范畴的事,用法律的形式来规定是否有越界之嫌?更何况,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并没有规定子女应该多久回家一次、一次待多长时间、如果违反了将如何处罚等诸多后续问题。
    立法机关之所以作出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当今社会空巢老人和独居老人比例越来越高的现实,期待以法律制度来唤起公众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消息一经披露,迅速引起不同反响。
    正方:做子女的要常回家看看
    市民李先生在城区一家单位上班,父母由于不习惯城里的生活,大部分时间住在农村老家,尽管工作很忙,李先生还是会每周回家看看父母,他说,老人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作为儿女的就应该常回家看看。
    采访中,和李先生持有同样观点的市民不在少数,他们表示,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生养孩子受苦再多也无怨无悔,等父母老了,如果孩子对父母不闻不问,这样的不孝子女就该受到法律制裁。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老人只能依靠一个孩子来养。“我只有一个孩子,如果这个孩子不愿意赡养父母,逃避责任,等到我年老的时候还能依靠谁呢?”市民王先生就有这样的担忧。
    反方:“常回家看看”难以界定
    “子女如果孝顺,回家看望父母还需用法律来规范吗?”“立法后就能保证子女常回家陪父母吗?”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市民赵先生如此反问。
    采访中,很多市民告诉记者,孝心是指把父母存在于心,而不是表现于行。对于父母来说,他们更期盼的是和儿女多交流,而不仅仅是买点水果往家里一扔、拿一沓钱往床头一撂就走。
父母说:把我们放心里就是孝
    作为父母,又是怎么看待“不常回家看看”违法这件事的呢?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50岁以上的老人。
   家住西苑社区的张大妈说:“经常带着爱人、子女回家就是孝顺的表现,每个星期给父母打个电话也是孝顺,只要把父母放在心里就行。做好自己的事,平平安安的,就是对我们最大的孝顺。”
    住在金太阳小区的市民郭大妈有一个女儿,女儿大学毕业后在南京工作,但她很少去南京住,她说,孩子也经常要求她过去住,但一方面是住不习惯,同时也不想给孩子添麻烦,因此,她情愿和老伴自己在家。“孩子工作很忙,我们也不强求让她经常来看我们,只要她过的好就行。”郭女士说。
    在采访中,很多老人表达和郭大妈一样的观点,对于老人们来说,看到自己的儿女生活幸福,就是他们最大的幸福。老人们纷纷向记者表示,因为种种原因,对于常回家看看这件事,子女们有的能做到,有的做不到,子女也不要刻意去执行什么标准。“只要孩子们好好工作,平平安安,我们就心满意足了,不会强求孩子的回报。”
       (杨成见 张擎)

虚拟养老院:打造10分钟养老服务圈

    眼下,大多数老年人腿脚不好,吃饭问题怎么解决是每天的头等大事,做一次饭吃几顿是常有的事,家里时常备着方便面,很多时候吃饭只是“凑合 ”。在这些状况下,一种新概念养老模式——虚拟养老院在我县应运而生,老人足不出户一个电话就能享受到和机构养老院同等待遇的人性化关怀及社会化服务。
   7月4日上午8点半,家住西苑小区的耿大爷由于身体健康的原因不能出门购物,于是他拨打了夕阳红老年公寓的服务电话,三分钟后工作人员上门帮助其解决了燃眉之急。
    家住东城社区的周大爷一个月只花了450元,每天三餐都有专人上门送来可口的饭菜和粥,为子女解除了后顾之忧。居家养老服务,只要拨打服务电话,就能满足老年人物质生活需求,服务内容包含衣食住行、生活照料、情感和心理慰藉等方面,为老人提供了方便。我县在城区街道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11个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对服务人员、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进行了确定,无偿为其提供服务。目前为81位老人提供生活料理、精神慰藉、探视家政三大类的近20项服务,在县城初步打造起了1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董兆云)

律师解读:指导意义大于约束力

    有调查数据显示,在中国有6200万空巢老人,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亲人的照料和慰藉。因此,我们不应仅仅关注常回家看看入法的问题,更应该关注社会化养老问题。
    如果儿女经常不回家探望或者问候,父母们是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精神权益呢?记者在城区随机采访了10位老人。“儿女不经常回家看我,这就犯法啦?等会儿我就打电话给我儿子,看他怎么说。”在人民公园乘凉的刘女士笑着说,旁边的几位老人也跟着起哄。
    不过,受访老人纷纷表示,儿女不常回家是因为工作忙,并非不孝。“不可能真告到法院。”
    “常回家看看”入法,意义何在?对此,齐桓律师事务所金立峰律师说,此法指导意义大于实际约束力,相关法规并未说明如果违反会遭受怎样的法律责任。虽然老年人可凭此法条起诉,但实际操作性不强,“常回家看看”入法最大的目的是指导人们正确行为。       (杨成见)

老人应该有自己的生活

    现实当中,老人以子女为重,整个晚年生活围绕子女展开,不遗余力地为子女提供经济支持和生活照顾,而老人自己的生活却日益空洞化。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将“常回家看看”入法,不如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文体活动的平台,解决老年人缺少精神慰藉的问题。
    轻盈的步伐、优雅的舞姿……在县文化馆多功能厅的舞台上,文化馆中老年模特队正在上演一场别开生面的时装秀。“自参加了这个模特队,人变得年轻了,也自信了。”市民孟丽君女士高兴地说。
    目前,我县有很多老年人像孟丽君一样在晚年找到了自己的爱好,在锻炼身体的同时,愉悦了自己的身心,解决了儿女不在身边的孤寂感。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人才流动加速,许多年轻人远离故土到城市打工或赴异地、异国生活,造成大量空巢家庭。1项对30岁至45岁网民的调查表明,近6成网民称对父母孝敬不够,近8成网民坦言没时间陪父母。
    因此,有专家建议,市民在关注常回家看看入法之外,同样应该关注老年人的文体生活。对于老年人来说,通过参加集体性的活动,走出家门,在集体中找到归属感,是应对空巢化的有效手段。
    目前,我县除了老年大学外,还有很多自发的民间老年人文艺团队,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我们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建设更多的老年人活动设施,再开展一些培训,丰富我们的生活。”一名老年人说。   (杨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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