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的事情大家定
——新城镇实施“四步决策法”践行村级民主管理工作侧记
时间:2013-5-22 10:13:05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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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大家的事情大家定!”谈到我县最近大力推行的“四步决策法”,新城镇城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张德全一句话说到了点子上。
翻开城西村的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台账,一行行清秀工整的字体映入记者眼帘。记者注意到,在提议事项一栏,清晰地写着:5月30日前给全体村民发放口粮款,每人1000元,678人,需70000元左右;修西关路;给村内60至80周岁老人缴纳“银龄安康”保险,每人20元。而在村“两委”会议记录一页,各项议程包括时间、出席人、表决结果等内容都填写得非常详细。
据了解,过去像这种事情,可能部分村干部一商量,事情就定了。而如今,只要涉及到重要项目建设、重要资金使用等事项时,都要先由村党支部提议,再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然后由村党员大会审议,最后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进行决议……类似的事情在新城镇已不是个案,城西村民主决策的过程是该镇推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一个缩影。
记者途经新城镇韩家村刚落成的文化大院时,正在健身的村民王立强告诉记者:“俺们村前几天修路和建这个文化大院,就是经过俺们一致表决同意的,现在俺们和村干部的关系是心齐气顺,有事当面锣对面鼓地敞开谈,矛盾自然就化解了。”
“在涉及村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过程中,部分村级组织习惯于图省事,未征求党员、村民代表意见就由村‘两委’会议直接敲定,以少数人的意见代替全体村民的意见,容易造成村干部‘好心办错事’和‘费力不讨好’的尴尬局面。”新城镇党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要让村“两委”班子真正发挥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员”和“领路人”作用,就要充分利用“四步决策法”和“双代”的平台作用,听民声、纳民意,只有这样,村务工作的开展才能有更广泛、坚实的群众基础。
变“观望者”为“参与者”,新城镇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参政热情被迅速激发出来。“四步决策法”实施以来,该镇村民无形中成了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的自觉监督员,民主决策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在“阳光”下操作,时刻处于监督之中。
时下,在新城镇,一场村级事务民主管理的“春风”正润泽该镇的各个村落,村干部谋事敬业、群众干事创业,气象一新。
(田欣 吕建萍)
关键词:|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