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记者从县卫生局获悉,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5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一支以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的合格乡村医生队伍。
截至2010年底,我国共有在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乡村医生103.2万人,执业(助理)医师17.3万人。乡村医生队伍总体学历低、执业(助理)医师少。
规划提出,到2015年,各省(区、市)乡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总体上实现全覆盖,获取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率达到80%(西部、边远地区达到70%),乡村医生普遍接受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知识和技能培训,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力争60%具有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者明显增加;执业(助理)医师所占比重显著提高。
到2020年,各省(区、市)乡村医生获取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率达到90%。大多数乡村医生具有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高职(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占相当比例;乡村医生力争总体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基本实现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伊丕香 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