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10月23日下午,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青岛市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前期,青岛市结合实际,遵循“应出尽出、已出调优”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经市政府同意后,由七部门于10月11日联合印发实施。
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管方略介绍,此次出台的房地产利好政策共有10条政策措施,覆盖优化住房信贷、加大购房支持力度、降低人才购房门槛、取消限制性措施和增加高品质住宅供给五个方面。通过打好政策“组合拳”,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拿出切实可行“硬举措”
盘点此次出台的相关政策举措,对于购房者而言,最直接的利好就是“减负”。
“优化住房信贷”是此次新政传递出的重要信号——首先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该项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相关政策落地落实,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附近。其次统一首套和二套商品住房的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这就意味着,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我们引导全市金融机构自今年10月1日起,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首付款按照最低15%执行。这一政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居民购房贷款门槛。”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陈海青说。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此次新政将进一步加大购房支持力度。比如在青岛市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为10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为60万元。此外,上浮政策还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50万元。
新政还进一步降低人才购房门槛。其中,一大亮点是发放青年人才购房券:对符合青年人才一次性安家费发放标准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家庭唯一住房)的,在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的基础上,再分别按照博士10万元、硕士5万元标准发放有效期1年的购房券,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
当前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已经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成为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试点团购定制高品质新建商品住房;另一方面优化住宅产品供给,推动‘好房子’建设。”管方略介绍,今年8月1日起已出让未开工和未出让优质地块的商品住宅项目,将按照高品质住宅标准开发建设。
优化行业发展“软环境”
要想让百姓实实在在享受到购房政策红利,既需要“硬举措”,也离不开“软环境”。在发布会上,管方略提到,住建、财政、人社、自规、公积金、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等部门将通力协作,靠前服务、提前对接,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此外,住建将会同自规、城管、行政审批等部门在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环节,提升住宅建设全生命周期的品质意识,推出一批精品住宅项目,打造群众放心满意工程。
利好政策之下,消费者的观望迟疑心态也在发生转变。“政策发布后,我们接到了不少市民对于政策细则以及具体落地情况的咨询。从近期店面业务数据来看,客户看房量较政策发布前又有了明显提升,说明一部分观望的客户开始有了入市想法。”一位房地产行业从业者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2024年以来,青岛全面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各项政策举措,随着最新一批利好政策的出台,今年青岛已连续五批次出台38条支持政策,拿出“真金白银”优惠让利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