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9日电(裘立华、蔡嵌理)针对涉案当事人普遍反映对鉴定机构情况所知甚少,影响其对鉴定机构的选择,同时委托鉴定不够公开透明等问题,浙江省高院构建网络平台,所有司法鉴定机构上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8日发布消息,浙江省高院已经建立起“浙江法院对外委托机构信息平台”,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鉴定机构外,法院确定鉴定机构必须通过平台运行,电脑随机“摇号”确定。
浙江省高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厅长叶向阳说,该信息平台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建立使用,利用互联网将自愿接受人法院委托的鉴定、评估、拍卖机构相关信息在浙法公开网(www.zjsfgkw.cn)设专门栏目公布,信息完全公开透明,网民均能查询。
此外,浙江高院今年还将考虑实行对法院委托的鉴定、评估文书适时上网制度,让鉴定意见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使鉴定机构规范执业,提高鉴定意见的准确性,改变目前鉴定意见普遍说理不够充分的现象。
浙江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潘广俊说,浙江省6年来属于司法厅管理的开展三大类司法鉴定项目的司法鉴定机构稳定在53家,目前司法鉴定人72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