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打来热线电话说,他本人在上海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保是根据上海市现行标准执行和缴纳的,包括工伤保险、医疗保险、老年补助等。想通过本报咨询一下,如果明年回到桓台工作能否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怎样办理?
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工作人员答复如下:
答:可以免费办理。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的,在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可以直接或者通过他的工作单位向其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申请,并提交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参保单位和本人,整个关系转移的手续就完成了。也就是说对于参保人员本人来讲,只要提出申请和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其他手续都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参保人员本人不用往返奔波。
需要提醒的是,在决定离开一个城市时,务必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并妥善保存参保缴费凭证;到另一个城市就业时,及时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咨询电话:8181157
(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