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县工商局联合新城镇工商所组织开展了对新城镇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对农村市场经营 “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群众平安健康过年。 (何子强 王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