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真是雪中送炭啊!谢谢党和政府还惦记着俺们。”10月31 日,马桥镇北二村的低保户刘志永拿到取暖补贴后激动地说。
今年43岁的刘志永,肢体残疾,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妻子跟他 一样,一家人的生活靠口粮田维持,还要供儿子上学,天冷了,取暖成了刘志永的一块心病。
为确保全县的城乡低保户过上温暖的冬天,今年,县财政筹集资金135万余元为4269户城乡低保对象8950人,一 次性发放冬季取暖补贴135万元。
买上取暖煤的刘志永说:“政府不仅给俺们发着低保金, 每年还给俺们发取暖费,俺打心眼里感谢党和政府,让俺们的生活过得下去。”
据了解,我县在全市率先为城乡低保对象发放取暖补贴。农村低保取暖补贴自2007年开始执行,城市低保取暖补贴自 2006年开始执行,农村低保按照每户300元标准,城市低保按照每户600元标准发放。为确保农村低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全县各村都把本村的所有低保户的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年总收入等公示在村公示栏内的醒目位置,接受群众监督和检查组检查。通过公示,让那些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退保,让真正困难的家庭享受到政府的关怀,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同时,城市低保坚持合格一个保障一个的原则,保障率达到了100%。从2009年10月份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46元提高到了261元。在此基础上,我县还确定对城市低保对象中“三无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患大病重病人员及重残人员、特困户、鳏寡孤独”等部分特殊困难居民加大救助力度。
(董兆云 宋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