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佘春明一行来我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并就《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改)》进行立法调研。市县领导巩曰锋、林恒、李向东陪同相关活动。
检查组先后来到山东东岳未来氢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泰宝集团,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人才储备、政策落实等方面情况。检查组对我县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检查组指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意义重大,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资源供给,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增强科技创新支撑能力。要大力推进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科技创新的优良环境,更好发挥人才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引领作用。要加强对科技创新领域工作的监督,明确重点、聚焦关键,认真查找和解决科技创新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
(桓台融媒记者 石龙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