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群众送上冬日暖阳
时间:2014-12-3 13:55:57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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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对象低保标准将再次提高,由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2880元
城市低保对象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50元
投资6000余万元,完成10所农村敬老院的改扩建
每年投入90余万元,提升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
今年前10个月实施临时救助360余人次
11月25日,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我县农村低保对象低保标准将再次提高,由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2880元,城市低保对象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50元。这是我县农村低保对象自2007年3月以来的第九次提标,城市低保对象是1999年7月以来的第十次提标。
近年来,我县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构建“和谐桓台”的着力点,相继完善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救灾救济等新型社会救助长效机制,通过争取上级扶持、财政拨款、社会筹集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民政资金注入力度,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干出特色,显出亮点。
张中喜是全县第一批受益低保金发放的贫困户之一,一家四口,夫妻生育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一直上学,妻子、儿子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全压在了张中喜的身上,而张中喜没有一技之长,一家人的生活仅靠家里的几亩农田。就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各级党委政府没有忘记他,县镇村的干部们为他送来了温暖,帮他解决了农村低保。张中喜说:“第一次领到低保金时,俺好感动,因为党和政府把俺这个农民真正牵挂在了心上,让俺们一家的生活得以维持。”
近年来,我县实施的低保救助体系覆盖了像张中喜这样的所有困难群众,让他们有了生活保障。为确保低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年初,县民政局利用两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了“阳光低保 ”专项行动,对全县所有低保对象重新复核认定。通过核查,对超出低保标准的户办理退保手续,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户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3603户7369人,发放低保金、电价补贴及取暖补贴1371万元。城市低保158户282人,发放低保金、电价补贴及取暖补贴123万元。
“你看,俺在这里的生活多幸福,顿顿有肉,比在家里强多了。”11月21日上午,在起凤镇敬老院,68岁的巩昌桓老人在温暖如春的居室里对记者说,“敬老院里可好了,冬天有暖气,在活动室里娱乐一点也不冷, 可舒心了。”
记者在采访时看到,各镇敬老院环境整洁、设施完善,老人们有的在院内散步,有的坐在大厅里喝茶、聊天,有的则在活动室里玩乐,生活怡然自得。每个人到了迟暮之年,都渴望老有所养,安享晚年,为了让无儿无女的五保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我县投资6000余万元,完成10所农村敬老院的改扩建,使全县敬老院实现了建设规模化、布局合理化、环境优美化、住房标准化。
有了政府的集中供养,敬老院成为五保老人颐养天年的幸福乐园。在足额落实五保供养经费(集中供养每人每年4300元,分散供养18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投入90余万元,不断提升五保供养对象的物质生活水平。
今年27岁的孙绍文是起凤镇乌南村村民,3年前患了尿毒症,一周需透析二至三次,使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今年8月5日,孙绍文又患了脑出血,父母再也借不到钱为其救治,所幸,政府的临时救助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据县慈善总会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我县已实施临时救助360余人次,支出资金54万余元。
近年来,为发挥好民政救助“救急”功能,县民政局建立了困难户联系制度,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与县内城乡低保户结成了“一对一”的帮扶对子;班子成员实行“联三户”制度,即每个成员联系一个低保户、一个优抚对象户、一个长期上访户,并规定:对其中的困难户每季度至少联系一次,每半年走访一次,每年提供不少于500元的款物帮扶。为提高对困难群众的服务效能,该局建立了限时救助制度,即在情况真实、手续完备的基础上,小额救助即时办理,大额救助三个工作日,对遭遇大灾和特殊困难的实行上门慰问救助,努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让困难家庭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
(董兆云 宋莲美 张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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