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违规收送“红包”及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
时间:2014-10-14 8:56:12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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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根据省、市纪委和县委要求,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印发《实施方案》,确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接受或赠送“红包”及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建立廉政账户和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给送礼者一个警示,让其望而止步;给收礼者一个退路,令其主动整改,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
整治内容包括:违反党纪政纪条规和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及购物卡;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与该干部职工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红包”及购物卡;单位和个人违规使用公款向同级或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的“红包”及购物卡。
要求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违规收受的“红包”和购物卡等予以清退。各部门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的“红包”、现金或存折、存单,限定10月31日前通过全市任一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直接存入桓台县廉政账户(账户名称:中国共产党桓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账号:1523850104001680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桓台县支行);各种贵重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以及电子红包、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支付凭证主动上交县纪委。当事人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代为上交,受理银行开具的现金汇款(存款)凭证或回单联、县纪委出具的收据作为退缴凭证。县纪委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收缴和保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定期将收缴的礼金、各种贵重礼品、购物卡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足额上交国库。
从10月份开始至12月31日前,凡按规定主动上交违规收受的“红包”及购物卡的,可视为主动拒礼拒贿,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对拒绝上交、不按规定主动向组织报告的,一经查实,按规定从严处理。
自明年1月1日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确属无法拒收、无法退回或不便当面拒绝的各种“红包”、礼金或贵重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自收到之日起、且在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下,限定一个月之内,如数缴入桓台县廉政账户或上交纪检监察机关。
除正常信访以外,县纪委在“桓台政务网”开设“收送‘红包’及购物卡问题”举报窗口,随时受理投诉举报,重点受理和查处中秋、国庆、元旦和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生的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及购物卡问题。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拒收、拒送“红包”和购物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规收受“红包”及购物卡问题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33-8160340;监督举报邮箱:htjwd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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