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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验有新规
时间:2013-4-2 9:24:26 来源: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日前,记者了解到,从今年5月1日起,按照新颁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据介绍,《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一新规明确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记者还了解到,连续3次未审验并非3年未审验,因为按相关规定,目前小型汽车新车前6年是2年一检验,6至15年是1年一检验,15年后是半年一检验,车主应该留意车辆的使用年限,避免错过审验时间。  (田耀)


关键词:|机动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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