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强化四项措施
用人单位补发拖欠工资200余万元
时间:2013-1-24 10:27:44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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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在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我县某设备制造公司拖欠单位职工3个月工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进一步核实情况后,不断督促并讲解劳动保障政策、法规,1月4日,72名职工拿到了38.5万元工资。
据了解,为确保春节前夕广大劳动者能够足额拿到工资,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做好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通过逐镇、逐企业专项检查活动,以点带面,营造一个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将工资发放情况作为各镇人社所对所有企业监管的重点内容,由网格区兼职监察员定期上门督促及时发放工资,并将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报送监察大队处理。截至目前,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对其中26家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单位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涉及劳动者500余人,拖欠金额225.4万元。目前已有19家用人单位整改完毕,补发拖欠工资205.4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董兆云 李珲)
关键词:|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