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发布
高值医用耗材须集中采购
时间:2013-1-24 10:14:36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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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桓台讯 日前,记者从县卫生局获悉,卫生部等六部委近日发布《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规范》规定,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有技术准入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必须全部参加集中采购。集中采购工作禁止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卫生部将优先把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和肺癌等20种大病涉及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集中采购范围。
《规范》明确,此次涉及的高值医用耗材主要包括血管介入、非血管介入、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电生理类、起搏器类、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材料、口腔科9类。各省(区、市)组织集中采购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这个范围中确定品种,也可自主选择此范围之外的品种。
《规范》提出,要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廉洁和科学诚信原则,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医疗机构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各省(区、市)建立的集中采购工作平台开展采购,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集中采购原则上两年举行一次,开展产品增补工作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伊丕香 于军)
关键词:|集中|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