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举行。县委常委、副县长蒲先农出席会议。
蒲先农指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障工作,连年将其列为县委1号文件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今年,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我县自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蒲先农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推进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政策覆盖范围及筹资标准,掌握城乡居民医疗待遇支付标准,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董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