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为强化人员出编管理,县编办建立了三项机制,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为确保退休出编人员能及时办理出编手续,县编办建立了预先办理机制,将退休出编人员进行统计,分单位列出退休人员名单。用人单位根据编办提供的名册做好用编计划申报、退休人员工作交接、退休材料准备等工作。
同时健全限时办理机制。对县域内调动人员,要求在办理调动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出编手续;对县域外调动人员,要求在办理调动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出编手续;对退休人员,要求在办理退休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出编手续,从而确保调整、变化人员能够及时办理出编手续。
对未及时办理出编手续的人员,县编办实施催促办理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催办。对临近办理时限的,由业务科室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提醒及时办理;对超过办理期限的,由县编办下发书面通知,予以警示提醒。
(田欣 杨桂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