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局《关于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日常监管的通知》要求,近期,县工商局强化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监管,扎实开展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1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5台次,检查电动车经营主体37家,责令整改违法行为14起。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该局加强源头管控,强化市场监管。对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销售“三无”产品、无检验合格证明、无合法来源、不符合国家标准等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屡次销售不合格商品的,依法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并依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做到责任到人。加大电动自行车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经营行为。依托近期公安机关对全市范围内电动车进行身份登记,扎实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车情况,及时发现不合格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该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加强电动车市场管理的重要意义,争取广大群众和经销商、零售商的理解、支持、配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张运波 王爱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