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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13-9-27 10:08:52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9月27日是“世界旅游日”,恰逢国庆黄金周马上就要到来,往年这时,各大旅行社的线路预订几乎都已爆满,部分热门线路甚至“一票难求”。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县内各大旅行社却发现,今年国庆黄金周我县旅行社组团出游一片“冷清”,由于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出台,旅行社步调一致地调高了出游价格,消费者纷纷选择自驾出游,也有一部分消费者选择了观望。
    由于国庆节是旅游旺季,旅行社惯性涨价已成常态,再加上新《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今年“十一”出游价格确实出现了上涨,但是否像市民担心的那样,新《旅游法》实施后,旅游价格将暴涨呢?
    记者了解到,新《旅游法》第35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这条规定成为新《旅游法》最重磅的炸弹,购物、自费都被划到“红线”外,旅行社再不能通过收取回扣获得利润。
  受此影响,各旅行社10月1日之后的旅游产品“涨”声一片。原先100元的青岛极地海洋馆二日游涨到180元,原先2000多元的九寨沟、黄龙双飞5日游涨到4000元。
  对于价格的整体涨幅,各家旅行社给出的数据不太一样,有的说至少涨了30%,也有的说在50%以上。
  突如其来的涨价让原本计划要在国庆期间出游的市民直呼“吃不消”。记者从各大旅行社获悉,截至目前,国庆期间的收客情况大多很不乐观。
百事通国际旅游少海花园营业部的巩女士说,随着新《旅游法》施行,依靠零负团费的低价劣质旅游产品将逐步退出市场,未来品质之旅将占领大部分“江山”。
  刘小姐是一位购物达人,每到一个地方都喜欢买些当地特产带回来。“不过,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我们游客也不知道该去哪里买特产,将来该怎么办呢?”刘小姐有些担心。
   对此,淄博泓帆旅行社宋女士表示,如果游客有需求,导游也可以推荐相关购物点供游客自愿选择。不过,根据规定,导游推荐购物点将有严格的要求。
  首先,购物点应是当地市民也方便去的,不能是专为接待旅行团而设立的。其次,购物点的商品价格必须与市面上正常的价格一致,不能明显虚高。第三,旅行社和导游不能从中提取回扣。第四, 不能指定购物点。
  例如,游客去金门不用担心不能购买当地特产。只要是符合上述条件购物点里的特产,也是可以推荐的,比如,贡糖、高粱酒、面线等。而且,根据新《旅游法》规定,游客购买之后发现受到欺诈,一个月内可以要求退货。  (董兆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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