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桓台县举办贯彻《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各成员单位向往来市民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呼吁养犬的居民自觉办理养犬登记证牌,犬只外出时,要使用链绳牵领,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接近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通过活动开展,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认识到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重要性,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
桓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旭东:近年来,全县养犬数量逐步增多,违规遛狗、养犬扰民、犬只伤人、随地便溺等不良现象日益增多,给群众安全和城市社会管理带来不良影响。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全县依法养犬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请广大市民从自我做起,从细微处改起,树立规范、文明、依法养犬的意识,管好自己的爱犬,约束自己的行为,让依法文明养犬成为社会新风尚,为桓台文明城市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桓台融媒记者 王浩同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