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过长;合同约定价格明显过低;标的数量和质量不准确,甚至是租赁(承包)方多年拖欠费用,这样的“问题”合同在农村屡见不鲜,它侵蚀着村集体的合法权益。自12月1日起,桓台县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工作,查找、解决集体经济合同存在的问题,通过清理整顿和合同的再盘活、再开发、再利用,实现村级集体经济“问题”合同向优质合同“转身”,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集中行动摸“家底”
12月5日下午,在唐山镇政府会议室,唐山镇党委、政府召集全体机关干部和唐山镇各村主要负责人安排部署一项事关全体村民利益的大事——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将不合规不合法的合同彻底进行清理规范。
唐山镇财政审计经管站站长张琳告诉记者,我县安排部署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后,唐山镇立即召开了党委扩大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了避免各村对不合规不合法合同把握不准,导致清理规范行动推进不到位、不深入,唐山镇还召集唐山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纪检部门、经管站及分管镇长、管区主任进行了交流,共同研究讨论工作标准、方式举措,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厘清思路,指明方向。
在起凤镇,副镇长孙涛和经管站站长周茂林特意找到镇法律顾问杨玉伟律师,咨询不合规不合法合同的法律界定标准和处置方案,为下一步具体开展工作打好法律基础。“认定合同不合规不合法需要有法律依据,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我们将把口头约定及合同文本遗失、超期限合同和缺少民主议事程序的合同作为此次清理规范的重点,有问题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几乎都有这些特点。”周茂林告诉记者。
这是我县安排部署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的剪影。
12月1日,我县印发《关于集中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全面启动集中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攻坚行动,将全县各村在清理规范范围内的所有合同进行拉网式彻底清查,摸清需要进行清理规范的合同底数,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类规范,完善制度,依法管理。
《工作方案》明确,清理规范范围即“除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合同外,在清产核资基准日之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自然人或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订立的各类经济合同。具体包括集体农用地、林地租赁经营合同,集体水面租赁经营合同,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集体房屋租赁合同,集体机械设备租赁合同,集体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土地流转等其他经济合同。”同时明确,对合同签订不规范、条款不完整、标的数量和质量不准确、履行期限和兑现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不明确的合同,要在与租赁(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对价格明显偏低的合同,要在与租赁(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价格;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要履行民主程序,通过平等协商,完善合同内容,稳定合同关系;协商不成的,是否提起法律诉讼,由股东代表会议民主决策。
多部门联动打出“组合拳”
近日,起凤镇华沟村党委副书记、主任曲庆河带领村清产核资工作组再次与一名承包户进行沟通,希望规范原有价格过低的不合规合同,按照统一标准订立新合同,然而这位承包户却很不情愿。“占地6亩多的厂房和场地,承包费一年才3000元,这明显不合理。”曲庆河说。
据了解,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把合同承包价格提高到适应市场规律的程度,维护村集体资产资源权益,是起凤镇华沟村在清产核资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华沟村清产核资工作组按照我县出台的《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理规范集体经济合同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华沟村涉及的集体经济合同进行了整顿。工作组与承包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协商,废除了原有承包合同,对所有村集体厂房进行了实测实量,采取统一标准收取承包费,并按规范程序重新签订合同,合同为期3年,进一步规范了村集体企业租赁秩序。在此过程中,华沟村坚持公开公示,不仅为村集体增收130余万元,还赢得了村民的广泛支持,树立了基层党组织的威信。
“原来有些合同承包期过长、价格偏低,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清理规范这类合同,才能确保村集体资产资源合法合规开发经营,目前,我们已经把短期合同和到期未续的合同进行了清理,下一步将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对长期合同进行规范。”曲庆河说。
据了解,为了确保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真正取得实效,我县在《工作方案》中明确了清理规范时限、责任部门等, 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和规范工作列入当前工作重点,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靠上抓,通过自查自纠、公开公示、多部门协调联动等形式,形成工作合力,集中力量迅速展开清理规范专项行动。
在12月6日至15日调查摸底阶段,要求全县各村要对所有涉及清理规范范围的经济合同在村务公开栏内全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同时,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人员对全部合同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合同的合法性、签订程序的规范性、合理性、完整性及履约情况。
在专项行动中,我县多部门将明确职责,通力配合,向不合规不合法合同打出“组合拳”。纪委把清理规范合同作为村级巡查工作的重点,接受群众的举报,会同组织部门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例。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将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与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坚决打击侵占集体利益的不法行为,判决处置一批典型案例。司法机关还会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村内所有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查,明确违法违规合同。
此外,我县还要分别确定一支审计和律师事务所,为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提供业务和法律指导,积极参与村级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做好指导,严格审核把关,并就合同的最后运行做好监督。农业部门将履行牵头职责,及时调度部门、镇村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会同纪委、组织部门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起一套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建章立制筑“篱笆”
12月4日,我县召开全县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刘帅主持会议并就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强调,他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而清产核资特别是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更是基础的关键和重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只有摸清农村集体经济资产家底,特别是摸清集体经济合同的情况,将不合规不合法的合同彻底进行清理规范,才能有效减少农村资产流失,增加集体收入,也能解决因涉及农村集体资产引发的上访问题,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集体经济成员的切身利益,确保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和取得成效,同时也为乡村振兴特别是产业振兴打好基础。
据了解,桓台县将结合集中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的契机,建立完善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经过清理并规范的集体经济合同,及时归类建档,并纳入三资监管信息化平台管理,实现账目和合同联合管理,保证透明度。通过健全制度、加强指导、严格管理等措施,有效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开发经营活动。
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出台、行之有效的专项行动、严格的监督管理等,将进一步筑牢桓台县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防火墙”。县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说:“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行动,将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村级党组织威信,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李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