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立下遗嘱自愿捐献遗体,如今在去世后兑现了自己的诺言。10月24日凌晨,我县88岁市民李刚庭捐献了自己的遗体,成为全县第11例角膜、第6例遗体捐献者。
李刚庭出生于1930年,1980年退休,一直在机关单位工作。李刚庭的儿子李波回忆说:“父亲从杂志上了解到,美国捐献的遗体占医学教学材料的百分之几十,而我国捐献的遗体仅占百分之一二,教学材料根本不够,很早就萌生了捐献遗体的想法。并且父亲反复强调过,当自己患有不能治愈的疾病时,不要过度治疗,去世后也不能大操大办丧事。”
“当父亲告知我想要捐献遗体时,我一点也不惊奇,我们兄妹几个也都很支持。”李波说,“社会在进步,国家、政府也在大力提倡文明安葬,我觉得我们应该与时俱进,为大家做一个表率,为医学事业作贡献。2012年,我们来到县红十字会,签署了《遗体捐献登记表》。”
2016年,李刚庭老人查出患了肺癌,捐献遗体的想法更加强烈,愈发坚定。“虽然我老了,我的身体没用了,但把我的身体拿去,为医学教学提供材料也行。”2018年10月23日21时许,老人去世,其子女立即与县红十字会取得联系。24日凌晨3点,老人的角膜被山东省红十字眼库接收,遗体被滨州医学院接收。
记者从县红十字会了解到,李刚庭老人是全县早期《遗体捐献登记表》签署者。县红十字会负责人说:“李刚庭捐献遗体,实现了奉献社会的‘当我离开把爱留下’崇高遗愿。受其影响和带动,家人们毫不犹豫地遵照老人6年前的遗愿,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捐献遗体手续,这就是家风家教的魅力。资料显示,我国目前有超过200万角膜盲患者,但是每年接受角膜移植复明的不到5000人,大量的角膜盲患者得不到角膜复明。希望更多志愿者加入到无偿捐献角膜的公益事业中,为角膜盲患者带去希望,推动角膜移植事业发展。” (苗娟 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