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前后,各类面向老年人的商品及服务成为消费热点。为进一步引导老年人正确理性消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县工商局在全县开展“金秋3·15”关注老年消费宣传教育活动,帮助老人们普及消费知识,排解消费纠纷,送上放心、舒心、关爱、关心的重阳服务。
10月17日上午,城区工商所副所长崔佃宏来到宝龙社区,走进老年朋友当中,联合居委会开展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
“夸大病症连哄带骗,诱使老人花高价买健康;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兜售保健产品价高质低……”在活动中,崔佃宏把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消费陷阱编成顺口溜,重点讲解了“如何辨别保健品的虚假宣传”、“保健品诈骗10个常见套路”、“消费维权途径”等消费维权知识,提醒老年人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达到消费无忧的目的。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中老年消费群体逐渐壮大,不法分子瞄准商机,盯上了老年人的钱包,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心理迫切、了解信息不多、认知能力较弱等特点,以虚假夸大宣传、网络诈骗、设置消费陷阱等手段,骗取老年人过度消费、盲目购买保健品等现象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医疗保健、旅游出行、养老生活等领域中尤为突出,有的老人偏听偏信保健品功效,导致贻误病情。
为净化中老年消费市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此次“金秋3.15”关注老年消费宣传教育活动,各工商所深入社区、农村大集,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向老年人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帮助广大老年消费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识骗防骗能力,理性规避消费骗局,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县工商局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在选购保健品时,勿相信虚假宣传。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保健品宣传有疾病治疗作用,老年人切忌轻信不法商家的广告,将保健品视作灵丹妙药,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同时,老年人选购保健品要在医生的指导下,在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及批准文号,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 (李明泽 王书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