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非法排污等危害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近期,我县全面推进河道警长制度,实行公安民警包河段责任制,围绕涉水违法犯罪问题开展打击和整治,为加强河湖管理保驾护航。
桓台素有“江北水乡”之称,境内河沟纵横。记者从县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截至目前,全县各级河道警长均已明确到人,全县21条县级河道、2个湖泊共设立各级河道警长58名,其中县级河道警长2名,镇级河道警长24名,河段警长36名(含镇级河道警长4名)。
据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河道警长的主要职责是立足公安机关本职,协助河长进行河湖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开展河湖治安巡查,维护涉水工作秩序;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阻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对在治安巡防工作中发现的、辖区群众举报的、110接警指令的涉水警情、险情,河道警长迅速组织责任区民警、辅警、警务助理快速妥善处置。同时,加强与环保、国土、住建、水务等部门对接,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流转、共享、研判案件线索,跟进检验检测等程序,实现从“事后移交、被动处置”向“主动对接、共享共治”转变,保证涉水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及时、彻底。(图/文 张运波?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