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在依法治国中具有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
为迎接“12·4”国家宪法日的到来,12月1日上午,我县在桓台法治文化公园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全县50余家执法单位现场宣传宪法精神,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共同上演了一场精彩的普法“大合唱”。
今年,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的主题为“培育宪法信仰,建设法治中国”。活动现场,50余家单位设置了各自的宣传展位,内容丰富、设计新颖的宣传展板及悬挂在公园广场上的数十条法治宣传横幅营造了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宏大的场面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学法、咨询,几乎每一家执法单位的展台前都有市民在咨询法律问题或听工作人员讲解法律知识。
在县司法局的展台前,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法治文化公园宣传册》《淄博市公共法律服务》《青少年法德教育读本》等普法材料,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在国税局与地税局设立的联合展台前,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宣传彩页,宣传水资源税;工商局工作人员讲解如何利用新《消法》在网购中保护自身权益;农业局工作人员讲解农资领域相关法律;公安民警则引领市民在法治公园长廊中了解禁毒知识和涉毒危害……各执法单位纷纷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向广大市民宣传各自领域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50余家单位共同唱响了这场精彩纷呈、声部协调的普法“大合唱”,参与单位之众,涉及内容之广,为我县近年来普法宣传之最。
县普法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得益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真正将以前的执法、普法“两张皮”变为普法与执法相融合,变普法部门的“独唱”为各职能机关、部门、单位的普法“合唱”。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当日,也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正式实施的日子,该部条例是山东省首部法治宣传条例,共三十五条,对法治宣传原则、任务、责任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我们将以全面开展《条例》的解读和宣传工作为契机,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治宣传,促进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大力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县普法办相关负责人说。(李明泽? 王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