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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锐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及废尾矿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时间:2017/12/20 14:07:28 来源:桓台新闻网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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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筑垃圾及废尾矿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淄博锐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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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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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6日,淄博锐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根据《建筑垃圾及废尾矿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自行组织验收,其中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监测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验收组。

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现场检查了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索镇镇西雅和村,东面为桓台源辰废品收购站和农田,南面为桓台索镇镇亦财水泥构件厂和水塘,西面为205国道,北面为耿桥建材厂和桓台县明东建筑垃圾回收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保护目标。

由于市场和资金的原因,企业进行分期建设和验收。本次为一期验收。实际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形成年处理60万吨建筑垃圾和废尾矿的生产能力。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最终形成120万吨建筑垃圾和废尾矿的生产能力。

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如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计数量

一期建设情况

备注

1

破碎机

2套

(流水线)

1套

(流水线)

分期建设和验收

2

装载机

3台

3台

与环评一致

3

挖掘机

1台

0

分期建设和验收

4

水洗设备

1套

0

分期建设和验收

5

布袋除尘器

1台

1台

与环评一致

6

洒水车

1台

1台

与环评一致

7

焊机

0

2台

与环评不一致

8

焊烟净化器

0

1台

与环评不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7月企业委托山东华度集团有限公司对建筑垃圾及废尾矿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淄博锐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及废尾矿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8月22日桓台县环境保护局以桓环许字[2017]617号文对该报告表进行了环评审批。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山东华度检测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并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5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16.7%。

(四)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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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建筑垃圾(砖块、混凝土块、石块、砂浆块、沥青块、水泥稳定灰等)及废尾矿运到全封闭式堆场暂存。原料经三级破碎后分筛,生产出再生骨料(12.5px-25px,25px-50px,25px-75px,50px-100px)、细粉(混合材)等产品,再生骨料送入成品仓库暂存。

(五)验收范围

项目分期验收,本次验收的范围为一期,验收内容为一条生产线。第二条生产线和水洗装置待建成后另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查阅资料和现场踏勘,建设单位为提高环保治理水平,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完善提高:

1、项目目前仅建成一条生产线及环保设施,第二条生产线和水洗装置分期建设和验收。

2、项目工作制度由原来的8小时长白班制,调整为弹性工作制,项目产能不变。

3、增加的焊机为辅助设备,项目配备焊烟净化器以处理焊接烟尘。

根据环办[2015]52号文,以上变动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可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该项目厂内道路、原料仓库及生产车间喷洒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洗车平台洗车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无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不包括大小便)水量较小,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

(1)破碎、筛分工序粉尘:破碎、筛分工序在密闭车间内进行,车间内设置多管水喷淋系统,对破碎、筛分工序进行喷水抑尘。粉尘经喷水抑尘后由引风机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堆场粉尘:该项目运来的建筑垃圾、废尾矿存放于密闭式厂房内,厂房内设置多管水喷淋系统,对建筑垃圾和废尾矿进行喷水抑尘处理。堆料无组织粉尘经过定期喷水和堆场封闭处理,无组织排放量大大减少。

(3)道路扬尘:项目厂区内地面定期清扫洒水降尘。

(4)成品仓库粉尘:项目制成的成品存放于密闭式厂房内,厂房内设置多管水喷淋系统,定期对成品进行喷水抑尘处理。

3、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为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噪声水平在 75dB(A)~85dB(A)之间噪声源设均设置在密闭的车间内并采取相隔音减噪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垃圾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卖。

5、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确保各类生产和环保设施同步正常运转,杜绝污染事件的发生,满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要求;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要求,使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地控制,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2)在线监测设施

依据环评批复中的要求,本项目不需要安装废水、废气的在线监测设备。

四、环保设施监测结果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分析如下:

1、废水

该项目无废水外排。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第一天监控浓度最高值为0.679mg/m3,第二天监控浓度最高值为0.820mg/m3。两天的监控浓度最高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布袋除尘器排气筒第一天监控浓度最高值为3.2mg/m3,第二天监控浓度最高值为2.6mg/m3。两天的监控浓度最高值都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第四时段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厂界噪声

噪声第一天昼间监测最高值为59.2dBA),夜间监测最高值为48.4dBA);第二天昼间监测最高值为59.5dBA),夜间监测最高值为49.1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颗粒物排放量满足批复及《关于淄博锐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及废尾矿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总量确认意见》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和监测结果,项目废气可以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对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较小;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造成影响;项目装置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对周围声环境较小,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保护目标。

总体讲,项目投产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六、环评批复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落实情况

该项目必须加强生产管理与设备维护,不得建设使用燃煤设施。本项目生产过程必须在车间内进行。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扬尘控制措施参照《淄博市混凝土企业环境规范》执行。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及《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中的标准要求。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粉尘3.9t/a。

项目没有建设使用燃煤设施,项目生产过程都在车间内进行。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的检测结果表明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及《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中的标准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经计算该项目粉尘排放量为2.822t/a,满足批复的要求。

已落实

项目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车辆清洗等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职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没有外排;车辆清洗等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已落实

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外卖;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卖,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项目未上水洗设备,没有沉淀池沉渣产生。

已落实

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严防噪声扰民。

2017.11.22-11.23日两天的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已落实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环境管理的意见》(淄环发[2010]60号),并作为环保验收的必要条件。

企业已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已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

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必须立即停产整改。

验收监测期间未发生环境信访事件。

已落实

七、验收结论

1、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组认真审核了项目验收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现场检查。项目分期建设和验收,本次验收内容为一条生产线及配套的辅助、环保设施。项目(一期)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有关要求,废气达标排放,无废水外排,噪声监测结果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合理处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淄博锐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及废尾矿回收综合利用项目(一期)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正式投入生产。

2、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同时向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建设单位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八、后续要求

1、项目加强管理,抑制粉尘排放量。

2、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完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定期进行环境自律监测并主动进行信息公开;

4、定期组织环境隐患排查,建立环境隐患排查台账;

5、加强应急演练及应急设施的维护保养。

九、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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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锐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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