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正逢新城镇赶大集的日子,当天赶集的村民发现,大集上出现了一个特殊的摊点,只送不卖,摊主还热情地主动教“用法”,吸引了许多赶集村民参与其中。
据了解,新城镇综治办、司法所、安监办、农村商业银行等单位在集市上“摆摊设点”,开展法制宣传服务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人员设立法律咨询台,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法律问题,此外,还利用摆放宣传展板、发放《预防金融诈骗》《法律援助交通安全篇》《法律援助婚姻家庭篇》《消防宣传逃生篇》等材料,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知法、守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不仅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而且提高了群众学习法律的积极性,让广大群众能自觉遵守法律,争当守法好公民。
? (岳可华? 王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