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正式施行,《慈善法》在慈善组织的登记认定、公开募捐资格、诈捐悔捐行为问责等众多方面作出明确规定。8月31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桓台县民政局副局长、县慈善总会负责人史希东,围绕《慈善法》几大看点进行详细解读。
看点一:明确慈善定义,降低慈善组织门槛
《慈善法》共分12章112条,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标志着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依法治善的新时代。据史希东介绍,传统的慈善,主要指扶贫济困救灾,而《慈善法》界定了慈善的范围,从扶贫、济困、扶老、救孤、自然灾害救助等传统慈善领域,扩大到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以及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等新领域,拓展了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空间。
为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参与慈善活动,《慈善法》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这意味着设立慈善组织的门槛降低了,登记程序也简化了。慈善组织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三种形式,《慈善法》公布前已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看点二:个人可向社会求助但不得公开募捐
在以往的捐款活动中,个人或组织常在公共场所或通过网络发起公开募捐活动,但这样的募捐活动往往难以规范管理,缺乏监督,容易引发诈捐、骗捐等情况。《慈善法》实施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开展慈善活动,但慈善募捐作为慈善活动的一个环节,由于其涉及公共资金的募集和管理,只能由慈善组织来实施,公开募捐只能由具有规定资质的慈善组织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或不具备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该慈善组织管理,这样依法募捐、有法可依。什么样的慈善组织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呢?史希东表示,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另外,当个人自身面临困难时可以向社会求助,个人求助行为不属于《慈善法》规定的慈善活动,个人可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求助。
看点三:诈捐将被追责,悔捐可被起诉
近年来,骗捐、诈捐事件常被爆出,屡屡伤害好心人的善意和信任,由于缺少相关法规追责,骗捐、诈捐常不了了之。《慈善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此外,个人或组织承诺捐款而未履行的悔捐行为也将有了“约束尺”。对于捐赠人通过媒体公开承诺捐赠的,或捐赠财产用于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救助灾害等方面的慈善活动并签订书面协议的,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当捐赠人逾期未交付捐赠财产时,慈善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要求交付,捐赠人拒不交付的,慈善组织和其他接受捐赠的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
? ? ? ? ? ?(王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