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近日,县交警大队与县巡警大队、辖区派出所联合开展以“为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为主题的集中统一行动。行动当晚,县巡警大队开出联合执法的首张交通违法当场处罚决定书,今后,巡警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具罚单。
当日,县交警大队与县巡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分别在城区大寨沟岗、网通岗、花园岗、兴桓岗以及新城镇、马桥镇重点道路设置固定检查点,采取流动巡逻和固定检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大货车闯禁区、酒后驾车、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查纠,有效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群众的出行创造了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行动期间,共出动警力95人,警车22辆,查纠各类违法行为209起,其中酒后驾驶16起,涉嫌醉酒驾驶1起,涉牌涉证12起,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据了解,为强化多警种联勤联动,实现交警、巡特警规范化、常态化联合执法,有效整合各警种路面警力,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街头“两抢”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巡特警大队抽调了精干警力参加执法业务培训,巡逻民警可以在巡逻中查纠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李明泽 滕修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