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开始缴费,缴费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为进一步宣传医疗保险政策,让政策深入人心,近日,城区街道办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到所属辖区内的生活区,为居民发放宣传单页,讲解政策知识。
记者从县人社局了解到,与去年不同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5年度个人筹资标准有所调整,成年居民一类标准由每人每年200元调整为220元,二类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150元;学生和儿童由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100元。需要注意的是,超过缴费期补缴的,应将财政补助部分360元一同缴纳。
图①为恒星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发放宣传单页;图②为锦秋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在阳光花园小区为过往的居民讲解保险政策,解答居民提出的疑问。
(苗娟 巩爱梅 张立萍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