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政策扶持,初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国办养老机构为示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已建成养老服务机构25处,其中县级老年公寓1处、镇级敬老院10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5处、村级老年公寓3处、村级老年房6处,床位总数达 2895张。
一是实施镇级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投资6000余万元,新建、改建、扩建全县10处镇级中心敬老院,建筑面积达2.7万平方米,总床位数达933张。各敬老院普遍建有办公室、厨房、餐厅、活动室、浴室、医务室、农副业生产基地等,院内房间集中供暖,并配置了高标准的生活用品,切实改善了集中供养人员的居住环境。足额落实五保供养经费,集中供养每人每年6000元,分散供养2900元。
二是创新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服务。在城区街道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11个城市社区全部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城区初步打造起了1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有效满足了居家老人的养老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了专门的居家养老工作人员,无偿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三无老人、低保特困老人、空巢老人提供服务。在西苑、兰香园、东城三个社区设立了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人们白天在照料中心生活,晚上回家休息,有效解决了独居老人的日间照料问题。目前,这三处日间照料中心正常为200余名老人提供服务。
三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对新建的民办养老机构,在规划、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对已经投入使用的民办养老机构,在水、电、燃气、暖气、物业、有线电视安装等方面给予民用价格优惠,并按照每年入住老人床位数,给予相应的床位补贴。同时,加强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保证其健康规范运行。先后投入600余万元,扶持发展了5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共设床位720张,有效满足了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四是积极推进村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加快村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目前,全县建起高标准的村级老年公寓3处、床位770张,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实行免费集中供养。建起村级老年房6处,设单元房552套,每套单元房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设有一厅一室一厨一卫,无偿或低偿提供给村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居住,并为入住老人减免部分水电费和供暖费。
五是加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高校特别是职业学院,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近年来,共累计培训200余人,为全县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六是健全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在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养老补助等惠老政策。县财政每年拿出500余万元,为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不少经济条件较好的镇、村也为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年发放金额达1800余万元。同时,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认真落实老年人在就医、乘车、旅游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有效解决了老年人养老难、出行难、看病难的问题。
我县助老项目:
为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
我县从2007年1月开始,为全县农业户口的80周岁以上老人、城镇户口的9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至2013年上半年,共为142043人次发放老年生活补贴1797万元。现执行标准是:农业户口的80-89周岁之间的老人,每人每月30元;全县90-99周岁之间的老人,每人每月5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440元(其中省财政200元,市、县财政各120元)。
实施“银龄安康”工程
我县从2009年至今,共为98279名老人加入银龄安康保险,投保金额达226.7万元;共办理理赔979件,理赔金额达189.3万元。单个理赔最高额为46317元,有效提高了老年人居家养老保障能力。
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
积极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使老年人享受就医、乘车、旅游等方面的优惠,有效解决了老年人养老难、看病难、出行难的问题。
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在重阳节、春节前夕,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所有百岁老人、部分贫困老人、部分养老机构进行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和过节物资,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
开展“十个一”工程
为中心敬老院制作一套宣传橱窗;为五保老人购买一部收音机;为五保老人制作一套棉衣、棉被;为中心敬老院组织一场慰问演出;为五保老人加入意外伤害保险;为中心敬老院提供安保费用一万元;给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每月20元零花钱;为中心敬老院提供房间微光照明灯;为中心敬老院提供年节慰问物资;组织社会力量慰问资助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