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普惠城乡群众
时间:2012-12-21 14:43:39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手机看新闻
2012年,我县在全市率先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率先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模式——
编者按 今年以来,我县卫生系统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截至目前,全县新农合为群众报销医药费6426万元,受益群众达40万人次,参合率达到99.88%;13处镇卫生院、11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8处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平均降价63%,公共卫生服务普惠城乡群众。
11月28日,在索镇卫生院的病房里,刘茅村村民刘建贵正在为糖尿病引起的并发症输液。刘建贵告诉记者,他患糖尿病已经18年了,每年都会因病住院。这几年,他感到买药花的钱越来越少了。
“原来基本是靠胰岛素来控制,那时候胰岛素80多元一支,现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以后,50多元一支。根据我每年的用量,计算下来每年要节约2000元钱的开支。”
让基层老百姓真正实现人人看得起病,买得起药,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目标。我县从2010年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与医疗保障相结合,把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报销目录。目前,我县率先在全市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基本药物平均降价63%,门急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下降30.99元和45.17元,群众在基层就医费用明显下降。
药价降下来了,新农合报销比例提上去了。2012年,我县新农合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范围内)报销比例由2011年的75%提高到80%。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实行分段报销:住院费用50000元及以下按60%比例报销;住院费用50000元以上按70%比例报销。市及市级以上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2011年的40%提高到50%。住院报销补偿封顶线为当年累计报销15万元。同时,我县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等12种常见大病纳入农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新农合的保障作用,我县率先在全市实施“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新模式。以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取消住院押金,实行出院后一次性付费,确保患者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最大限度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截至目前,我县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了“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其中,二级医疗机构4家、镇卫生院13家,累计受益群众3528人次。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