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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期施工注意“保暖”
时间:2012-12-6 8:36:38 来源: 【字号: 】 手机看新闻

    进入冬季,仍有许多建设工程在施工。冬季施工能保证工程质量吗?应注意哪些事项?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近日到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采访。该站副站长陈峰介绍了相关情况,提出了冬季施工的注意事项。
    据了解,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规定,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期施工,我县冬期施工期一般为2至3个月。
    在工业及民用建设项目中,要求加快建设速度,使工程早日投入使用,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果在冬期停止或放弃工程建设,会严重影响项目建设速度和资金、设备等的周转效率,而在这个季节施工,也是工程质量问题容易出现的多发季节。为保证冬期施工顺利进行,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节能环保,施工单位应编制冬期施工专项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冬期施工多采用综合蓄热法,就是掺早强剂或早强型复合外加剂的混凝土浇筑后,利用水泥水化放热,先铺一层塑料薄膜,在铺盖保温材料延缓混凝土冷却,在混凝土温度降到0℃以前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在受冻以前必须达到的最低强度),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其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30%。
    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前,施工单位应每隔4至6小时对混凝土在养护期内的温度测量一次,检查混凝土表面是否受冻、粘连、收缩裂缝,边角是否脱落,施工缝处有无受冻痕迹。
    监督检查时,重点检查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商品混凝土随货通行的运输单、施工单位的测温记录等资料,查看监理单位见证取样的同条件养护试块是否和结构实体的养护条件相一致。
   陈峰建议,各建筑企业、监理企业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指导,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材料消耗,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杨成见 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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